
病妻“流落”救助站 老公竟不愿來接
當一個人感到傷心無助時,最先想到的地方一定是自己溫暖的家??墒乔安痪?,襄陽的一位張大姐卻說,她現(xiàn)在是有家難回!
張大姐大概四十歲出頭,是2013年4月被民警送到救助站的。當時因為無法提供任何有效的信息,也聯(lián)系不上家屬,張大姐只能住在救助站,這一住就是三年,直到2015年下半年的一天,她突然說出了老公的地址。張大姐還說,她沒有兄弟姐妹,有一個孩子,老公叫李德倫。
求助站的工人人員通過查詢地址,聯(lián)系上了她老公。家屬是聯(lián)系上了,可對方卻說最近有急事要處理。既然有特殊情況,工作人員只好答應(yīng)再多照顧張大姐幾天。沒想到,這電話一掛,對方就像人間蒸發(fā)了一樣,再也聯(lián)系不上。
2鄰居:他和一個年輕女子同住
明知道自己老婆待在救助站,不僅不過來接走,還從此失聯(lián),李德倫這葫蘆里到底賣的是什么藥?拿著救助站提供的地址,記者決定去找李德倫問個明白,不巧的是,家里沒有人。鄰居說,李德倫確實是住在這里,但是不是一個人,而是和一個年輕的女子。
張大姐不是在救助站待著嗎?家里怎么還有一個年輕女子呢?莫非這就是李德倫不愿意接回張大姐的原因?帶著疑問,我們撥通了李德倫的電話。電話中,李德倫說,他沒有和其他人住在一起,是和女兒兩人住。
3妻子有精神疾病不適合住在家里
既然沒有出軌,那為什么不肯接張大姐回家呢?李德倫說,這和張大姐的精神疾病有關(guān)。
李德倫告訴記者,從張大姐18歲起就一直養(yǎng)著她,發(fā)病期間養(yǎng)了十幾年,一直租房子,前幾年還好租,現(xiàn)在都租不到房子了。目前租的房子也有要求,黃大姐這種病不能在這里面住。
除了張大姐的病情,李德倫還對房子問題耿耿于懷。在結(jié)婚前,他和張大姐,還有張大姐的妹妹,三人一直同住在襄陽柿鋪街道辦事處的一套房子里。后來,兩家人發(fā)生矛盾,李德倫和張大姐就搬了出來,一直在外面租房子,再后來,張大姐病情發(fā)作,就走丟了。
李德倫認為:“我們房子又全部被她妹妹占了。因為這個事做的有點過分,這個東西畢竟我在那生活了十幾年,他們不認可我。”
房子糾紛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,但并不能成為不接回張大姐的理由。李德倫表示,要等到將張大姐的戶口轉(zhuǎn)回柿鋪街道辦事處,有權(quán)分得房子后,再接回張大姐。
為此事,記者咨詢了劉林森律師,劉律師告訴我們:“夫妻之間有扶養(yǎng)義務(wù),如果因為男方不禁扶養(yǎng)義務(wù)造成的嚴重后果,他將視情節(jié)輕重承擔法律責任,遺棄罪。”
一邊拿妻子的精神疾病說事,一邊又扯出房子糾紛問題,說到底,這李師傅就是不愿意接張大姐回家!作為丈夫,扔下自己住在救助站的妻子不管,是不負責任;作為父親,家里的女兒看你如此對待自己的媽媽,等你老了,她又該如何對你?最后,我們還是要勸勸李師傅,趕快接張大姐回家吧!別讓自己心靈一直不安,也給女兒一個完整的家!
壟上行記者編輯報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