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春節(jié)期間,親朋好友團聚,喝一點酒是免不了的。可是,這喝多了、喝醉了卻要不得。荊州市公安縣的鄧某,就因為酒后鬧事被抓了。
1月31號晚上8點,公安警方接到報警。斗湖堤鎮(zhèn)一家賓館門口,有一男子持兇器揮舞,給過路行人造成了很大恐慌。
但民警趕到時,嫌疑人已不知去向。隨后,民警在附近進行了搜索。沿著嫌疑人可能行進的方向進行搜索,民警在離賓館五百多米遠的一家單位門前發(fā)現(xiàn)了對方。
監(jiān)控視頻清楚地顯示,嫌疑人左手持兇器、右手拿著頭盔,正在毆打門衛(wèi)。見警車過來,他又轉(zhuǎn)身過來對民警進行攻擊。
情況危急,民警迅速布置好隊形,圍住了嫌疑人。制服嫌疑人后,民警聞到對方身上有一股濃烈的酒味,行兇時處于醉酒狀態(tài)。經(jīng)查,嫌疑人鄧某,30多歲,有吸毒史。目前,斗湖堤派出所正在進一步辦理此案。
酒后鬧事的新聞屢見不鮮。當(dāng)事人往往是酒醒了,才后悔不已??墒?,做過的事,能以醉酒為理由搪塞過去嗎?
《壟上行》記者孫斌 周貝貝 通訊員 何凌報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