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3歲小男孩被綁架 綁匪索要六萬贖金
國慶節(jié)前夜,許多人都不辭辛苦趕回家和家人團聚歡度佳節(jié),可是在孝感市大悟縣有個家庭卻經歷精心膽顫的一夜。因為他們家3歲的小兒子被人綁架了!
9月30號晚上8點多鐘,大悟縣公安局夏店派出所接到村民李某報警,說自己3歲兒子被人綁架,綁匪要6萬贖金。大悟縣公安局成立“9.30”綁架案專案組,進行偵查,不久后綁匪再次打來電話詢問籌錢情況。
民警迅速鎖定綁匪勒索的手機號碼、查看視頻監(jiān)控、開展外圍調查走訪。經過與綁匪周旋,最后將贖金從6萬講到了3萬,并約定交易地點。而綁匪拿到錢之后,電話告知受害人家屬繼續(xù)往人質相反方向繼續(xù)前進,以此來訓導偵查員,同時為自己逃跑創(chuàng)造機會。
民警安排受害人家屬再次催促綁匪放人,大約15分鐘后,綁匪告知被綁小男孩在一處廢舊橋洞內,民警迅速找到了被捆綁了三個小時的的受害人。
民警在得知在得知前方偵查人員成功解救人質后,在人質安全的情況下,通過已掌握的情況,讓埋伏的偵查人員迅速包圍石材廠,對準備嫌疑人實施抓捕。
綁匪是“李鬼” “李逵”在哪里?
在廠方的指引下,民警在職工宿舍將“綁匪”電話卡登記人貴州籍徐某控制住,而在床上驚醒的徐某一臉無辜樣,表示不知情。
警方經調查得知,徐某沒有作案時間和作案動機,徐某反映,他的手機在案發(fā)前在工廠內丟失。徐某說手機價值不大,就沒有報警,但他很確定自己手機絕對是在廠區(qū)內丟失的。專案組推斷,這個真綁匪肯定就在廠內。
警方立即封鎖整個廠區(qū),對廠區(qū)內人員逐一排查,詢問發(fā)案前后的活動軌跡,發(fā)現一個重要線索,發(fā)案前的當晚,一名工友將自己摩托車借給一名江西籍暫住人員甘某。
民警在宿舍內將江西人籍甘某抓獲,并在他已整理好的背包中搜出警方登記過號碼的3萬元人民幣。據甘某交待,他家里欠債一直被追債,國慶前密謀了一個快速來錢的綁架計劃,最后綁架了鎮(zhèn)上某賓館老板小孩。
這個犯罪嫌疑人甘某為了完美犯罪,不但精選擇作案工具,你看他用的手機騎的摩托全是別人的,就想和自己撇清關系。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,只要犯法就一定會受到相應處罰。
(大悟臺 梁龍)
《壟上行》記者編輯報道